南康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闱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 21:33:42

    南康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闱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9.3分,笔试成绩在59.3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号(或手机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nkjx.huiqicai.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违纪违规处理情况。

    二、拟入闱加试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规定,加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拟入闱加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加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总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并于116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三、一般岗位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规定,一般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各岗位最低入闱分数线(详见附件2)。

    四、加试

    入闱加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发放加试准考证)参加加试,具体安排如下:

    加试时间:115日上午,考生需于8:00前报到,未按时到达,视为放弃。

    加试地点:南康中学活学楼一楼。

    加试须准备事项:自备摄影设备。

    五、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拟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及本公告的要求,携带招聘岗位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参照附件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117-1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人社局2楼大厅。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空缺,按笔试成绩(加试岗位按笔试和加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拟递补入闱人员名单于2022119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递补后,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5.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按50/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应在当天通过微信扫码缴交面试费用,当天未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22125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2123830-1241730。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面试费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http://nkjx.huiqicai.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所有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凡考前有28天内境外、港台地区和14天中高风险区、本土病例发生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

    2.面试准考证打印之前,考生须准确填报健康申报表,上传本人彩色的“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截屏,否则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

    3.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样式见附件4)扫码结果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点。14天内(以前往考试或资格审查日期计算)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进入考试或资格审查地点后,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时须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距离1米,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5.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加试岗位拟入闱加试人员名单(1)

    2.附件2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一般岗位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

    3.附件3南康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事项及相关问题解释(1)

    4.附件4“赣通码”和“行程码”样式


                     赣州市南康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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